第十章(第2/3 页)
上可疑。
那么,第一个问题来了。
我到底应该怎么去跟莉维娅说一下这事儿?
他倒是知道莉维娅今天去了哥谭的。
小姑娘每天都是雷打不动定时定点的发出来一句早上好,虽然看似并没有那么多可以衍生出去的话题可聊,但格雷森警官向来是健谈的,再怎么会自动过滤不想听的话语的莉维娅也还是会回复其中一些短信。
你来我往的,那份只是莉维娅口头说说的朋友关系倒也扎实了几分,连自己会出门这些事情也都成了话题分享的一部分。
当然,当朋友么,也不能单纯看短信来往的数量。
不然小丑才是能拔得头筹的那个,虽然只是单方面的信息轰炸。
不自觉又想到那个在阿卡姆里走路就差十步一摔喝水都能牙塞的小丑,愉快之感跃然于心头,夜翼就此轻松地做出了决定。
明天回哥谭一天吧。
主要原因还是想亲眼看看倒霉的小丑。
隔着监控屏幕不够带劲的。
现场肯定更有趣。
自高楼延伸出去的吊顶上直接一跃而下,风吹拂过脸颊,夜翼今天的心情可算是绝佳。
-
莉维娅也是入住的酒店,单独订了一间房。套房虽大,可家人也很多,她更喜欢只有自己的独立空间。
她和莫蒂莎姑妈她们之前也约定好了,明天早上就直接先去买下来的地那边先看看,戈麦斯姑父和费斯特叔叔要再去找工程公司那边一天。
她真切地希望韦恩家是友善的邻居。
要是邻居家又看见她家那只可怜的失踪的手就好了,哪怕只有一点点线索也好,有了线索更好去警局报手口失踪的案。
等在哥谭安定下来之后,她还可以给姑妈她们推荐一点哥谭的名景点。
比如说,阿卡姆?除了小丑那个审美糟心的神经病,其他神经病们听说都很有趣。
亲戚们都住得太远了,姑妈他们应该会喜欢去那里玩的。
友善的韦恩家,哈,这话说给手听,手肯定不答应。
阿卡姆有趣,这话给韦恩家听,韦恩家肯定也不答应。
此刻那只被莉维娅称为可怜的失踪的手这会儿正在笼子低头瑟瑟发抖,正当深夜,虽然黑漆漆的这个地下洞穴没什么,但是邻居好凶残,想回家。
而真的当亚当斯一行人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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